近日,我市部分微信群中出现涉疫情不实言论,引起公众关注。对此,益阳公安机关迅速开展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张某,女,34岁,外省来益务工人员,现居住在益阳市赫山区。经查,8月4日11时许,张某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在微信群中转发一段反映核酸检测点现场秩序拥挤混乱的视频,并发布“梓山苑做核酸检测搞得就像抢钱样,素质啊”的不实言论,后被扩散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核实,该视频拍摄地并非益阳,张某行为系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项之规定。8月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
何某军,男,55岁,益阳市赫山区人。经查,8月3日19时许,何某军在未核实信息发布时间的情况下,将2020年2月 疫情期间我市实施道路管控的信息转发至微信群,后被转发扩散。8月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军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相关微信群内澄清不实信息。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关于疫情相关情况应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请广大市民自觉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在网上蓄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益阳市公安局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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